本開發方案涉及音箱技術領域,具體來說涉及一種小型藍牙音箱。
背景技術:
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們也越來越有能力追求較佳的生活質量,但同時伴隨著各種壓力的產生,每個人有不同的方式來調節,其中聆聽音樂就是其中一種,人們可籍由其優美的旋律舒緩緊張的心情,因此能夠將音頻信號轉換為聲音的音箱設備一直廣受大家的歡迎。然而,市面上大部分的音箱都是有線的,這種音箱布線繁瑣,使用較為不方便。
目前,無線技術的出現使人們從繁瑣的布線及安裝中解脫出來,無線技術己經應用到各個電子類產品,隨著人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,這種產品也得以普及。例如,將藍牙技術與音箱相結合,使得音箱可以與手機或電腦等進行藍牙連接,無需數據線,且外形小巧便于攜帶。如申請號為201210568073.1的中國專利公開的一種360度音效的藍牙音箱,包括球形外殼和設于所述球形外殼內部且出音口朝上的揚聲器組件,球形外殼內設有充電控制組件,功率放大器和藍牙通信模塊。又如申請號為201310632338.4的中國專利公開的一種藍牙音箱,或申請號為201310673522.3的中國專利公開的一種LED照明裝置及立體聲藍牙音箱系統。
但這種音箱中除了外形設置的很呆板,顏色也沒有過多的選擇,有的音箱體積過于龐大只能放置在客廳或者電腦桌上,不能夠隨意而移動,所制造的材質也過于簡單,不能夠有效的延續音箱的壽命,在續航能力上也顯得過于薄弱不能夠有效的在室外播放,在播放音質上也不能達到闊以立體環繞聲音,無法為客戶帶來聽覺上的享受,更為落后的是無法用藍牙控制音箱,不能夠在現代科技化發展中引領大家的物品享受的品質。
同時,這種音箱還存在如下缺陷:1、受外力撞擊后,殼體易損壞,內部零件易松動;2、殼體不能拆換、清洗,產品損壞后不易維修;3、體積較大而不宜攜帶;4、音質效果有待提高;5、產品設計結構單一,缺乏趣味性和娛樂性。
技術實現要素:
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,提供一種小型藍牙音箱,克服現有技術的音箱不耐撞、體積大、不易攜帶、缺乏趣味性等的缺陷。
為了實現上述目的,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:
一種小型藍牙音箱,包括半球形且中空的底殼,內置于底殼的喇叭、主板、電池、按鍵支架、按鍵板、按鍵,蓋設在底殼上的喇叭支座,半球形的頂殼以及設置于頂殼與底殼之間的中殼;所述底殼、頂殼、中殼通過可拆卸方式堅固連接,所述喇叭、主板、電池、按鍵支架設置在喇叭支架上,所述按鍵與按鍵板連接并一起設置在按鍵支架上,該按鍵并從底殼8的周面露出,所述底殼的圓周嵌裝有開關銨鈕并與底殼中的主板相連接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底殼在按鍵的周圍還設置有鏡片;所述鏡片由PS透明材料制成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頂殼為透明殼體,其內置有燈板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頂殼由PS透明材料制成。
所述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底殼的頂端鉸接有掛鉤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底殼的頂端周部設置有若干個半月型的EVA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中殼、喇叭支架、底殼、開關按鈕、掛鉤、按鍵、按鍵支架由ABS塑膠制成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電池為鋰電池。
與現有技術相比,本實用新型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:
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藍牙音箱,包括底殼,內置于所述底殼的喇叭、主板。其中,本實用新型采用ABS塑膠材料制作中殼、喇叭支架、底殼、開關按鈕、掛鉤、按鍵、按鍵支架,使該音箱具有防撞耐磨特性;采用將底殼、頂殼設置為球狀,且球體上遍布小孔,音響效果更突出;采用將整體設置為底殼和頂殼,并在底殼和頂殼之間通過中殼完成可拆卸方式緊固,便于整體的更換,例如變換底殼和頂殼的形狀或者顏色等,使該音箱更具有趣味性;此外,整體易于拆卸亦十分有利于音箱內部零件的維修;采用在底殼內設置喇叭支架以及喇叭,其中,喇叭支架以及喇叭均嵌合在底殼內,電池嵌合在底蓋內,主板固定在底殼,使得音箱內部結構更緊湊;采用在底殼上連接掛鉤結構,使得用戶更方便隨身攜帶。
本音箱耐撞耐用、體積小、易攜帶、富有趣味性。
具體實施方式
下面結合附圖,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。以下實施方式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,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。
如圖1和2所示,本實用新型的小型藍牙音箱,包括半球形且中空的底殼8,內置于底殼8的喇叭7、主板6、電池5、按鍵支架14、按鍵板15、按鍵13,蓋設在底殼8上的喇叭支座4,半球形的頂殼1以及設置于頂殼1與底殼8之間的中殼3;所述底殼8、頂殼1、中殼3通過可拆卸方式堅固連接,所述喇叭7、主板6、電池5、按鍵支架14設置在喇叭支架上,所述按鍵13與按鍵板15連接并一起設置在按鍵支架14上,該按鍵13并從底殼8的周面露出,所述底殼8的圓周嵌裝有開關銨鈕9并與底殼8中的主板6相連接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底殼8在按鍵13的周圍還設置有鏡片12;所述鏡片12由PS透明材料制成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頂殼1為透明殼體,其內置有燈板2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頂殼1由PS透明材料制成。
所述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底殼8的頂端鉸接有掛鉤11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底殼8的頂端周部設置有若干個半月型的EVA10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中殼3、喇叭支架4、底殼8、開關按鈕9、掛鉤11、按鍵13、按鍵支架14由ABS塑膠制成。
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,所述電池5為鋰電池。
最后應說明的是:顯然,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,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。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,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,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替換,這些改進和替換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。